- 《马德里议定书》对《马德里协定》的保护
- 《马德里协定》对商标国际注册原属国的规定
- 《马德里协定》对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格式的规定
- 对《商标注册条约》的评价
-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提出方式
- 《马德里议定书》对国际注册商标变更登记的规定
- 国际注册应取代国内注册的条件
- 《马德里协定》的缺陷
- 《马德里协定》是一个程序性的条约
- 国际注册与原属国保护的关系
- 国际注册商标国内异议的说明
- 各国判断商标相似的原则
- 各国对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形式
- 获准国际注册的商标的法律效力
- 马德里指定国对国际商标注册的审查
- 国际局对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处理
- 对商标权进行国际保护的原因
- 逐一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缺点
- 马德里商标注册后变更事项的办理
- 马德里《商标注册证》的领取
- 日本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及程序
日本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包括:
- 以法人申请,附《营业执照》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 1 份;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 份;
- 申请人名义,地址中英文;
- 商标图样;
- 商品名称和类别;
- 优先权声明(如需要)。
程序时间
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到日本特许厅;
形式审查阶段。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,必填项目是否填写完整。如不符合要求,通知申请人更正;
实质审查阶段。审查商标是否满足实质审查要求;
通过实质审查,做出允许商标注册的决定;
未能满足要求者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,申请人对此出具抗辩书或理由书;
交付注册费用后,商标注册权确立,商标权开始存在,予以公告,异议期两个月;
如果抗辩书或理由书不能消除驳回理由,驳回裁定成立;
对裁定不服可以起诉;如果对起诉结果不满,可向东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。如果仍不服,可继续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。
整个顺利的申请注册过程,约需 10 到 15 个月。- 日本商标注册


